6月25日在京津冀“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标准体系”建设成果发布会上,首部施工类京津冀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发布,对综合管廊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作出规范。《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全国首部施工类区域协同工程建设标准。
据介绍,该《规范》全面系统描述了综合管廊工程全过程施工要求,包含管廊工程从地基基础到混凝土主体结构,从明挖法、浅埋暗挖法到TBM法等多种管廊施工方法以及防水工程施工到机电设备安装、监控报警智慧系统施工的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具有良好的操作性。
从北京城市副中心、冬奥会场馆、大兴国际机场等众多案例实践中汲取智慧,按照施工工法将管廊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划分为多个子分部,规定了不同工法的施工要求及验收标准,解决了不同施工工法结构质量验收标准的问题。
同时,还将监控报警及智慧管理系统单独组成一个子单位工程,解决了系统安装统一调试的验收标准问题,并针对管廊现浇混凝土结构中模板、钢筋、混凝土检验批的质量验收提出了统一规定,解决了管廊现浇混凝土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的标准依据问题。
《规范》填补了京津冀地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空白,统一了京津冀三地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对推动京津冀工程建设标准领域协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据悉,今后,京津冀三地将加大在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建筑工业化、城市综合管廊、施工安全等五个领域的标准合作力度,持续扩大合作范围,持续拓展合作深度,编制三年行动计划,争取到2021年编制完成19项协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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